事件简介
广州市黄埔石化中学初一学生周小龙失踪整整9天,遗体在他放学回家的小路边隐僻的小山包上被发现,全身皮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以及一点残留下来的头发,但校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作案手段残忍离奇,让周围村民感到莫名恐慌。
事件详情
2008年5月30日下午5时30分,在小龙失踪9天零两小时后,小龙的大伯接到附近北山村朋友的电话,说村里有人议论,村里一个偏僻的山头上发现一具很像少年的遗骨。
小龙的大伯和父母闻讯赶去现场。警方已在下午3时30分赶到了现场。在半山腰,看到民警在地上铺开的书包、单车等物品,“我一眼就看出来,这都是小龙的东西,小龙的单车我以前用过,单车的锁我很熟悉,连钥匙都还在。”小龙的大伯告诉记者。
小龙的父母当场就晕倒了,9天后在这荒山野岭发现小龙,肯定凶多吉少。小龙的大伯提出要看现场。办案的民警好心地劝他们,最好别去看了,因为什么也看不到,如果一定要看,要有思想准备,现场的情形太惨了。
“为什么什么都看不到?”带着这个疑问,大伯和其他亲戚来到现场后都惊呆了:尸体仅剩一副骨架,全身的皮肤、肌肉、器官都荡然无存,眼睛也没有了,仅仅在手指上还有一点残存物,留在现场的还有一些毛发,当时根本无法辨识死者真正的身份,然而离奇的是,石化中学的校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
石化中学离小龙的家黄埔姬堂村比较远,骑自行车大约要三四十分钟,回家的路有两条,一条是走石化路,稍远一点,走这条路,小龙一般都与邻村的一个同学同去同回,因为顺路。如果一个人回家,小龙就会走北山村的小路,那条路近一点,较为偏僻。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北山村的小路,虽然称为小路,但还是可以开进去一辆小汽车,不少在石化中学上学的孩子都走这条路,附近村里的人也会走这条路,算不上人迹罕至。但小龙的大伯告诉记者,发现小龙的地方非常偏僻,位于半山腰,距离最近的小路也有五六百米远,连很多当地人都不一定知道这条小路,北山村小路离此处已经在一公里之外了。
经DNA检测,警方通知了家属,死者确为周小龙无疑,至于案情进展,则没有透露。小龙的大伯告诉记者,现在案件已由黄埔区公安分局刑侦队接手处理。昨日下午,警方又来到小龙的家中,寻找有关线索。
警方破案
黄埔区公安分局经连续多日昼夜奋战、缜密侦查,终于侦破了5月21日发生的石化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小龙遇害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周某是周小龙同父异母的兄长,因与弟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而萌生杀机。
警方介绍,5月30日下午,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沙街姬堂社区的一偏僻山坡上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男尸。
经现场勘验,死者系石化中学初中生周小龙,死因为钝器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
案件发生后,广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黄埔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由局长挂帅的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力展开侦查。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6月24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在黄埔区姬堂社区某住宅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在一系列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向民警交代了故意杀害周小龙的作案经过。
目前警方已经查明,周某与死者周小龙为同父异母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案发当日,心生怨恨的周某在路上碰见其弟周小龙,胁迫周小龙到一处偏僻山坡,采取扼颈手段致周昏厥后,用石块砸击周小龙致其颅脑破裂死亡后逃离现场。
针对之前对此案的种种猜测、传言,警方专门表示:经初步调查,此案为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并不存在针对学生的系列作案问题。之前流传的所谓“绑架”、“车祸”、“摘取器官”、“变态杀人”等猜测均与案件事实不符。周某在杀害小龙后,并未再对他的尸体进行残害,小龙被发现时已是一具白骨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
网友评论
网友1:
死者的大伯曾向记者澄清,死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警方所谓的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是什么回事,请读者自行理解。
网友2:
凶手是否死者哥哥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死者的尸体为何会在九天之内化成一副骨架。在自然环境下, 九天化尸恐怕是天方夜谭。而警方所谓“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更让人感到无法理解。
网友3:
有人认为死者于死后遭受行军蚁啃尸,这个解释在理论上是最可信的。然而,在广东境内至今也没有发现行军蚁的报到,只是曾出现相比之下弱小得多的红火蚁。纵然如此,每次发现红火蚁也一度引起市民的恐慌,若出现侵略性更强的行军蚁会没人知道吗?
行军蚁到底有多可怕,没见过的人是很难想象的。在非洲丛林中,老虎、大象大型动物发少量行军蚁的探路兵就会落荒而逃,土著发现它们,更会放弃村庄。
一只行军蚁也许没什么了不起,但一万只、十万只,甚至一百万只却足以在短时间毁灭一个小型村落。而一窝行军蚁,通常不少于二十万只,如果它们全爬到您身上,您认为它们要用多少时间才能把您吃剩下骨架。所以若有行军蚁出现,是不可能不被发现的。
网友4:
如果是野兽老鼠之类的啃食尸体,那么衣服为何会没有破损呢?而且尸检应该也很容易查出咬痕之类的证据吧。
以前也看过这个案例 疑点颇多。可怜了孩子。
可怜的孩子托个梦吧
也许是用强酸溶解了尸体,衣物提前剥下 之后再穿上
嗯一种猜测
不,你这种说法不成立,如果真的使用了强酸,就算先脱下衣服再溶解尸体,然后再穿上,那么衣服也会被强酸所腐蚀,衣服根本是不可能完整的。所以这个说法没有说服力。
会不会已经死很久了,只是用另一种存在生活,而当时间到了,又不得不走。
我听小说说过这个案子,也解释为人为的,说是同学所为。小说是艾宝良录得
如果是同父异母的哥哥那么还是大人的错。想不通孩子可以乱生的吗?。跟这个生。跟那个生不恶心吗?呵呵了。
这个案件疑点重重,有很多问题根本就没有说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