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有位姨婆,出生于民国七年(即1919年)。这次回去,我专门拜访了她老人家。风烛残年的姨婆,满脸皱纹如同刀刻,每一条仿佛都藏着一个故事。她穿着青布衫,黑布裤,一头稀疏的白发,蘸了水,在脑后整齐的梳了个髻。裤脚裹着绑腿,一双小脚,走起路来颤颤巍巍。目测了一下,她的一双小脚还没有我的手大,是真真的三寸金莲。母亲说,这是村里最后一位小脚老太了。
或许是和老人投缘,或许是好奇她经历过的那个岁月。在家的几天,我天天缠着让她给我讲故事。
健谈又开朗的老人,给我讲了她这辈子经历过的好多稀罕事。别的都还好,唯独她提到家乡近年来发生的四大奇案,对我触动特别大!
老人年岁已高,故事讲得断断续续,不甚完整。我又花费了几天时间,访问了一些知道情况的村民,终于将这几起事件全部还原。
下面文中所提事件均为真人真事,用了化名,又经过艺术加工,亲亲们请勿对号入座!
1.强“女干”母牛羞死少女
这起案件发生在六几年,当时姨婆不过四十多岁。那天,她刚吃完午饭要下地,突然看见有人扛着锄头,惊慌失措从门前跑过,嘴里还嚷嚷着,“不得了了,死人了,东头地里死人了。”
咋回事呢?一群村民呼啦一下围了上去,七嘴八舌中,得知村里老田家十六岁的姑娘死在了老张头的自留地里,死因蹊跷。
这事一下子炸了锅,没多久,就见田家人哭哭啼啼的给老张头绑到了公社。人既然是在他地里死的,他自然是第一嫌疑人,公社干部开始调查此案:
“田小红是你杀的吗?”
“不是,我为啥要杀她?不是我!”
“那她为什么死在你地里?”
“我怎么知道?反正不是我干的!”
不管怎么盘问,老张头都不承认是自己做的。但是那个时间点,有人证实老张头确实在地里,人又死在他地里,他说自己不知道,显然是说不通的。
于是,村里人开始揣测:老张头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光棍,一辈子没娶过媳妇,田家女儿十六七岁,正是花一般的年龄。该不会他看到少女一人经过,起了歹意,姑娘反抗得厉害,被他失手杀死了吧。
审讯进入僵局,直到公社的人说要给他移交县里处置时,老张头终于腿一软,跪了下去,哆哆嗦嗦讲出了一个事实。
介个介个,然后呢,所有人全愣在当场,傻掉了!
事情是这样的,老张头是没有老婆,可他也是正常男人,有正常的生理需求啊。当然,像半夜偷翻寡妇院墙,调戏村里小媳妇这些事,他是不敢做的。所以说,让他去强奸杀害少女,更不可能了。
那么,田小红究竟是怎么死的呢?原来,原来,她是被吓死的!
那天中午,田小红提了一壶开水顺着田埂往东边地里走。早春三月的天气,路边迎春已经开了,姑娘还调皮的掐掉一枝,边走边嗅,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路经老张头地头时,她突然听到有很奇怪很压抑的声音传来。
田小红知道那是老张头家的地,她想着不会是张爷爷身体不舒服吧,便顺着声音往里面走。谁知刚走到机井房旁边,看到的情形让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老张头背对着她,光着屁股,俯在他看管的那头牛后面,正在行男女之事,嘴里还兴奋得喘着粗气。
纵使村里孩子野,看到过小狗小猫交配,但人和牛……这根本想都不曾想过,太可怕了!
小红是真的被惊到了,手中水壶“哐当”坠地。老张头扭脸的时候,刚好看到小姑娘捂着眼睛,满脸惊恐的往后倒退了好几步,因为退的太猛,不小心踩到了他放在一边的锄头把上,锄头直立起来,正打在她后脑勺,可怜的小姑娘当场毙命。
这起案件总算尘埃落定,在全县掀起了轩然大波。有人敬老张头是条汉子,六十岁了还这么生猛,敢于挑战耕牛;有人听了哭笑不得,既觉得老张头倒霉,又觉得田小红可怜。
而这个案件到底如何定罪,也成了难事。那个年代还没有流氓罪一说,再说,他强奸的是牛,不是人。但是他没有杀害田小红,田小红却因他而死,不判刑,也难以平复人心。
最后,经反复考量,给老张头定了个损害公共财物(耕牛是大队的)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判了十来年,听说老死在监狱里了。
这个案件荒诞可笑吧?接下来这个,会让你感到异常气愤!
2.给老婆上了一把贞操锁
古时候的女人,视贞操如生命,曾经有个时代,女人的手被男人摸了一下,都是奇耻大辱,要剁掉的。听到这里,真要感谢我们出生在这个开放文明的新时代。
姨婆说,贞操锁事件发生于改革开放大潮袭来的八十年代。那时候种地越来越没前途了,做生意、南下打工成了主流,村子里的男劳力出去了大半,家里只剩下些老弱妇孺。
附近村里有个男的叫张大柱,家里有个颇有几分姿色的老婆李妞。家里实在穷啊,两个孩子又都上着学,李妞便让张大柱也出去打工赚钱了。
开始李妞还能安守本分,后来地里干活儿,她一个女人家干不动。就时不时给村里一个光棍抛个媚眼啊,揩把油啊,那人便屁颠屁颠的给她把活干了。
过年张大柱回来后,便在村里听了些风言风语。他回家质问李妞,李妞也不是省油的灯。先是指着鼻子对他一通骂,说自己辛辛苦苦在家种地,还带着两个孩子,孤儿寡母的日子过得叫一个熬煎。你特么离那么远,帮不了老娘什么忙,回来还听信别人的闲话。
你是相信乱嚼舌根的人,还是相信为你生儿育女的人?然后李妞一把鼻子一把泪,哭诉自己多可怜,二十多的黄花大闺女,当初一条街的人哭着喊着要娶她,千挑万选嫁了他,就是图他人好。如今过这种穷日子不说,还要被冤枉。
没几下,李妞就把张大柱拿下了。可是再走到街上,街坊邻居看他的眼神总是耐人寻味,张大柱觉得这事可能没那么简单。
于是,在过罢年返城打工那天,张大柱耍了个心眼。原本已经“走了”的他,连夜又回了家。这可好,一下子把李妞和光棍汉堵在了屋里。
原来两人早已经睡过了,张大柱在家的这些天,光棍汉急不可耐,他前脚一走,他晚上便过来了。两人正在兴头,被突然出现的张大柱一把掀了下来,好一顿暴打!
光棍汉挨了顿打,逃出去后,再也不敢上门了。张大柱的气却还没消,他解下皮带,把李妞抽得浑身是伤,所有气焰全打下去了。她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说自己再也不敢了。
毕竟还要出去打工,可是李妞要是再和光棍勾搭咋办?张大柱冥想苦思,终于想出一条妙计。
他去五金店买了一把很精致的长柄锁,把李妮五花大绑,绑在床上,嘴里塞个毛巾,在李妞无比惊恐的眼神中,用烧红的铁签,给她下身钻了两个洞,挂上了那把锁。
完工后,他看着自己的杰作,满意的笑了,李妞却早已痛得晕死过去了。这下,再也不怕这贱妇出去勾搭别人了,只有等他回来,她的锁才能打开。
走前,他给李妮消了几天毒,又让她吃了消炎药,伤口看起来好些后,他就出门了。
可是毕竟伤口在那个地方啊,李妮每去一次厕所,都是钻心的疼。没几天,她的伤口发炎了,吃消炎药、打针都不行,医生问她什么病症,她又说不出口。直到下体肿得连路都不会走了,茶饭不思,发着高烧,迷迷糊糊中,李妮的嫂子去看她,才从她嘴里得知了这个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愤怒至极,一边想办法给李妮开锁,一边把张大柱给告了。
最后锁虽然去掉了,张大柱也被判了好几年,可是李妮那地方却被锁磨坏了,简直惨不忍睹!
“你说,纵然偷汉子再不好,张大柱也不应该做出这种事啊。坐牢,不屈他。”
姨婆喝了口蜂蜜水润了润嗓,砸吧着她没牙的嘴,又说,“讲完了女人被男人欺负的事,姨婆也累了。明天你再来,我给你讲个女人欺负男人的事。”
3.剪掉命根子方能解恨
事情发生在十几年前,邻村有个男的,我们叫他王某吧,看上了同村的少女刘某。
王某家里弟兄三个,他排行老二。那个时候,已经开始讲究恋爱自由了,但是刘某家里却不同意这门亲事。
因为那个时候,弟兄多的家庭都太穷了,王家也是。老大结完婚搬出去住了,王某和爸妈、弟弟挤在一个院子里生活,日子过的捉襟见肘。
可是女大不中留,刘家老人再不愿意,耐不住女儿愿意啊。早早和王某尝了禁果,等肚子大的藏都藏不住时,刘家只能吃了这哑巴亏,连彩礼钱都没要,把女儿草草嫁了过去。
原本以为,自家这边放低了姿态,婆家就要领这份情,对自己好点。可是刘某想错了,婆婆仗着有三个孩子,平时就横行乡里,霸道蛮横。刘某这一进门,婆婆为了立威,尽管怀着孕,仍要她天天早起给一家人做饭。
好在王某对刘某还不错,有什么活知道主动帮她干,也让刘某心里多少有点慰藉。
可是好景不长,孩子一岁多时,王某竟然和村里一个离婚女人勾搭上了。刘某发现后,要抱着孩子离开,王某终于怕了,他下跪恳求她不要离开,还说要和那女人划清界限,不再联系。
念在孩子还小,王某态度又诚恳的份上,刘某原谅了他。可是没多久,王某再一次夜不归宿,而且回来就提出要和刘某离婚。
刘某哭过、闹过,也找人说和过,没一点用。最后她想,离就离吧,既然王某的心不在这里了,强扭的瓜不甜。但是她坚持要带走孩子,最终王某妥协。
离婚后,刘某一人带着孩子在镇上开了家商店,商店生意不好,王某承诺的抚养费也一分没掏。
这都不说,前婆婆去看孙儿,发现刘某在店里忙活,孩子没人管,自己在一边玩。回家便告诉儿子,刘某没有好好照顾孩子,孩子跟着她太可怜了。王某一时火大,带着哥哥弟弟一帮子人,过来把孩子硬生生从刘某手里抢走了。
做为母亲,眼睁睁看着自己孩子哭着被人抢走,那种愤怒可想而知。
刘某对王某仅存的一点点情意,终于消耗完了。那天,她特意穿了件鲜艳的衣服,化了淡妆,偷偷约王某来她住的地方吃饭。
王某一看前妻突然跟变了个人似得,漂亮多情,又温柔似水,顿时勾起了之前的温馨回忆。
酒足饭饱,王某喝得舌头都撸不直了。刘某说,来吧,我扶你去屋里休息一会儿。王某一脸坏笑,以为刘某对自己发出了某种暗示,便跟着她进了屋。
刘某给他衣服全部脱掉,又把他手脚绑在床上。王某兴奋得闭上眼睛,心想,哎哟,几天不见,会得花样还不少啊。正准备享受一番,突然发现刘某把早已准备好的剪刀拿了出来。
他的脸都吓白了,拼命扭动身体,却是徒劳。他惊恐的吆喝着,“你要干啥?”话音未完,只见刘某冷笑着,“咔嚓”一下就把王某的命根子剪断了。
鲜血翻涌中,刘某一把丢了剪刀,跑去自首了。
据说,王某的命保住了,可是从此之后,他再也不能风流快活了。
你说,因为偷情把自己弄成这男不男,女不女的,值得吗?
4.杀人分尸请你吃肉肉
丫头,明儿你该走了吧,再给你讲最后一个故事:7年前南边庄子里的杀人吃人.肉事件,想必你多少听过一些吧?今天我就给你说道说道这事。那年的十一长假前一天,在外地上学的17岁少女胡茜,早早就打电话给父母说,自己九月三十号晚上就能到家。可是整整一夜,父母都没等到她,和学校那边联系,却说她早已坐火车回去了。
开始,父母还以为女儿是去朋友家玩了。可是等了两天还不见人,他们到处打电话到她同学家里问,都说没见过她,他们这才意识到女儿可能出事了,慌忙去报了案。
于是,警察联系了铁路局,查实胡茜确实坐了晚上那班车。按照时间点,应该是九点半下火车,她再坐出租返回家中,最迟十点也应该能到家的。
送胡茜回家的出租车司机也找到了,但是他给胡茜送到她指定的路口就返回了,路上还又拉了一单活,既没有作案动机,也没有作案时间,给排除掉了。
胡茜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爸妈都快急疯了,案子一直悬而不破。短短几日,胡妈妈的头发几乎白完了,天天絮絮叨叨哭着对人说,哪怕我女儿是被人拐卖了也好,只要知道她还活着……
三个月后,胡茜她们庄子里有个叫孟向前的男人,强奸杀害了一名9岁女童,最后案件破了,把他抓进去的时候,他才承认,三个月前,失踪少女胡茜一案也是他做的。
9月30号晚上十点左右,出租车把胡茜送到地方,她背着包往家走去。这条路她走了无数回,这个时间点也回来过好多次了。
没想到,半路上,她突然被住在村口,又喝了一点酒在外面晃荡的孟向前盯上了。趁胡茜不备,孟向前猛的冲上去卡住胡茜的脖子,想把她拖到一边草丛里,实施强暴。胡茜自然不从,奋力反抗,争斗过程中,孟向前的耐性被一点点耗尽,他紧紧卡着胡茜脖子不松,直到她没了声息。
十月的农村,晚上已经有些冷了,也没什么过往行人。孟向前快速将尸体背回家中,进行了肢解。
事情到这里还没有结束,随着他的供述,一个更可怕,令人恐惧、震惊的事情浮出水面:
当天晚上,孟向前将他肢解过的尸体,头扔给家里的狗啃了,瘦肉洗干净,炖着吃了吃,吃不完的腌制在一个大缸里。又把肥肉块炼成油,炸了丸子和油条,除了自己吃,还送了一些给父亲和哥哥享用。
因为炼的油太多了,他还好心分了一些给城里的亲戚,和村里关系比较好的街坊邻居。对了,他还留了胡茜一条胳膊,说是晚上放在床上抱着睡觉,抱了好几天才把肉吃掉。
那天,在场的所有人听到这些都崩溃了。有的吐了,有的好几天没怎么进食。据说,当这个事情传出去时,那些吃过他送去东西的人都狂吐不止,跳脚大骂。
最后警察在他家猪圈里找到了女孩的骸骨和几根头发丝,通过DNA鉴定,确定是胡茜本人的。
当有记者到看守所采访这个恶魔时,他还讲了许多歪理,如:“我杀人是为社会除坏人,为国家作贡献;我吃人是为了彻底占有美的东西,更好地实现她的价值……”
那段时间,附近几个村子的人全部战战兢兢,学校更是取消了孩子们的晚自习,原本安静恬淡的小村庄,被笼罩在一片诡异恐怖的气氛中。
因这起案件性质恶劣,为了起到震慑作用,孟向前是被公开枪毙的。行刑那天,好多人都去围观了,据说胡茜的家人当时闹腾的非常厉害,吵着不要一枪给他痛快,他们也要吃他的肉,喝他的血。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但他们的心情,任谁都能理解。
好好的一个孩子,你杀了不说,连肉都给吃了,连个全尸都没留下。谁能不恨呢!
不知道像孟向前这样的人杀人、吃人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总觉得太匪夷所思,这样的人活在世上,简直太可怕了……
好了,故事讲完了,我也要离开那个小村子了。跟小脚姨婆挥手说了再见,眼里突然蓄了一包泪,不知道下次,我还能再见到她吗?
这不是公众号上的文章吗·····
对呀,看来你是我的粉丝喽
昨天刚关注,如果你认识很厉害的神婆,能不能给我算一命?
文中的神婆今年已经90多岁了,她已经退隐了,你可以在你们当地找一个,神婆神棍,应该每个地区都有
我这里没有啊,没听说过,城市里应该没有吧?!村里也问了,也没有
茅山道士也可以
···你是从小说里面走出来的吗?我是北方人,可能北方没有茅山道士吧
我也是北方人啊,但是茅山我去过的
茅山是一座山?真的有学习正统道家茅山术的道士吗?那种人不是不接触尘世,在山上修炼吗?
在江苏
镇江市句容市,你去过?见到法师了?有什么收获?还是说只是采取素材了?
在山上住了一个星期,去做法事去了,带着孩子,前年的事了
你都结婚了?我还以为你是小姐姐呢!你会做法事难道不会算命?算命不是应该是你们这些玄学工作者的基本功吗?
呵呵,不会算命
哦···茅山上面有世外高人吗?
找英叔啦
英叔是谁?
林正英
那里有小说中那么厉害的大师吗?或者说天师这种神仙级别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