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学 第二十四章 再谈「冤亲债主」
作者:张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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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学019
也许是我上篇没有解说得很清楚,也许比喻的也不够周沿,以致让大家不能更深入的了解我的原意;
其实,我从来没有否决或否定「冤亲债主」的实有;
假设我临时急需,不管向任何亲朋好友,或者向银行借了一笔钱,不管金额多寡,只要在我没有完全还清之前,那些对象或银行就是我的「债主」,所以「债主」当然是实有的。
看看最近发生的社会惨剧:丈夫怀疑妻子外遇,竟然当着岳父母和自己子女的面,用枪击毙妻子,然后自己又举枪自尽;这样的惨案,就是真实版的「冤亲」(不用去追问前世或者累世是互相积欠了多大的债务和孽缘,今生才会这样结束?其实单单今生就已经累积足够的积怨,才会落到这步田地,让岳父母和亲生子女真的是情何以堪?)
所以冤亲也是实存的;
譬如夫妻,兄弟姊妹,甚至父母和子女。今生也可能不幸变成「冤亲」;
比如父亲好吃懒做,酗酒又有家暴恶行,甚至禽兽不如的强暴自己的亲生女儿;或者母亲生性好赌,成天不理家务和照顾子女,只是昏天黑地的沉迷在赌桌上,或者迷信明牌,抵押房地产或借钱去签六合彩,结果弄得负债累累,家庭破碎—-
又或者兄弟姊妹中有那种自私自利,吸毒豪赌或者没什么专业技术和本事,偏偏好高骛远梦想当大老板,胡乱投资甚至投机,结果弄得一败涂地,拖累到家人亲戚的,这些当然都是活生生今生今世的「冤亲」!
古语说:天下无不是之父母,世间最难得者兄弟;
但是,其实这话语只是用来勉励人要懂得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的,并不是一个真实的铁律。
社会中,不是的父母总是有的,为财产阋墙的兄弟姊妹也是有的;
相反的,倒是「天下无不是之子女」才是真正的铁律,而这是世人;尤其中国人最不敢面对的。
因为,子女没有天生的坏蛋恶棍或者荡妇淫娃,也没有天生是注定要作奸犯科或者出卖自己肉体的,更没有天生不孝的逆子逆女!
那些全是看父母的教养方式;
大多数都是溺宠过度,娇惯出来的,轻一点的是王子症,公主病,严重的则是骂父殴母甚而弑父弑母,然后自己也必须因此伏法,造成最不堪的人伦悲剧。
少数的当然是父母本身的问题,譬如中途离异形成单亲家庭或者隔代教养的问题,但是,父不父,母不母,子不子,女不女,要怪谁呢?
不用推托,也不用怀疑,子女不乖,父母要负全责。
子女不孝,父母也要负全责。
子女竟然对父母动粗甚至弑父弑母,父母更是要负完全责任,「死者为大」在这时完全不适用,这种父母死了都还要遭到社会严厉的谴责和批判;因为不只是本身家庭彻底破碎,更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也要为此付出重大成本的,当然应该被谴责。
同样是十月怀胎,可爱又惹人痛惜的天真娃娃;怎么偏偏就被某些父母娇纵溺宠得无法无天,甚至毫无人性了呢?
怪谁?
交到坏朋友?
这种子女;他自己才是别人眼中的坏朋友吧!
没有人是天生就会当成功的好父母的,都是一面当父母一面学习来的,
用心啊!
如果做父母一点也不肯用心,只会巴望着自己的子女能自然乖巧,自然孝顺,那是缘木求鱼的事;所谓「宠子不孝,宠猪上灶」正是此意。
所以子女不是自身的「冤亲」!
有些人竟然会怀疑甚至去求教于通灵人,想看看自己的子女不乖不孝是不是前世冤家来讨债的;
这种有头无脑,有脑无浆的父母真的是「三好加一好—死好!」
所以,千万不要跟我提妳你的子女如何不是,因为我会直接说这句「真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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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正因为「冤亲债主」是这么活生生的实存,就存在于我们今生今世的现实世界里,靠人力或自身努力,可以避免全部,也可能只能避免部份,但是,金钱方面的债主,应该会比伦常中的「冤亲」要稍稍容易处理;
不过,中国人是以家庭为生存单位的,和欧美尊重个人意志是不同的;不过,截长补短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基本考量;在一个破碎的家庭中要成就自己为一个正常的个人的确相当困难,但是,有时,断然的割舍却是一种重大而有益的考量,也是一个「沉痛」的抉择,这时,家庭和个人的意志孰重?就要视自身面临的个案而定了。我不能一一例举来个逐一教学,何况我也没这么大的本事,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如何处理只有当事人自己来决定才是最好的,旁人的建议只能做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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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不是有没有「冤亲债主」?
我指责的是那种孤魂野鬼的「冤亲债主」;
有些是只是一味执着在前世的恩怨情仇,在人间末了的「债务」,却愚昧无知于自身一样也是负债累累的!
另一种就更等而下之;纯粹是无赖的烂鬼,只会诡诈勒索无知无胆又迷信的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