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1989年2月28日晚上,当时23岁的女教师A,到小学校旁边的教师宿舍里方便,当她蹲下去后发现,厕所里面好像有一只鞋。一声尖叫,她提起裤子就跑,在外面站了一会后,惊魂普定之际,她决定打开蓄粪池的盖子看个究竟。 当时使用的还是农村式的蓄粪池结构的厕所。这点很关键。
蓄粪池的盖子一打开,女教师不禁毛骨悚然,粪便中居然有一双白色的裸足。于是她立即联系了校长和同事,同事在了解情况后选择了报警。附近警署的警察立即赶到,就连村里的消防团员也来到了现场。
但由于厕所便池太窄,警方进行了各种尝试也不能把里面的人拖出来,最后不得不叫来一辆推土机,把蓄粪池挖开。
蓄粪池里面的人已经是一具僵硬的尸体,形状非常奇怪,上半身赤裸,头部在便器正下方,脸微微向左,上衣脱下来卷成一团抱在手里,那只被女教师看到的鞋子就在头部附近,而另一只鞋子则不知去向。 经判别,死者是和女教师A同村的青年S,当时25岁。法医尸检后发现,除了手脚关节处有小面积的轻度擦伤外,身上再无其他致命伤,也没有打斗过的痕迹,死因是寒冷导致的肺循环系统障碍。
警方最终判断,这是一起变态偷窥事件。
死者生前是个喜欢体育和音乐的性格开朗的青年,在村里很受欢迎,经常受朋友所托在婚礼上致辞,就连村长选举上也有候选人找他做演讲替自己游说村民。
对于S的死因,村里人推测,近年来的村长选举激烈,背后有不少金钱交易,S可能被卷入其中,被人故意害死。
另外,S和女教师A原来就认识,A的男友和S是朋友关系。A经常会接到骚扰电话,S和A的男友曾经将骚扰电话录音,打算自己找出骚扰者,并且已经有了目标。
案件疑点
这个案件留下了很多谜题:
其一、死者S的另一只鞋子在教师宿舍几百米外的一个土坡上被发现。S为什么要光着一只脚去“偷窥”?
其二、 A的宿舍距离S的家大约是10分钟的路程,S的车子被发现停在案发附近,没有上锁。
其三、在2月份如此寒冷的天气里,S为什么会脱去上衣?
其四、在厕所昏黄的灯光下,女教师为什么能一眼就看到便器深处有双鞋子?
其五、尸检结果显示,S是26号死亡,最后的目击人是其父亲。据S的父亲说,22号这天下午,S说自己出去一下。从22号到26号这4天期间,S去了什么地方?S平时是和父母、祖母一起生活的。
其六、当时的尸检没有做药物检查,因此无法判断是不是被人下药害死后故意放入厕所。
其七、警方曾做过现场还原实验,发现身高170体态偏瘦的男性是无法进入蓄粪池的。
个人观点
我个人的观点是他杀案。
1.厕所里的U行管道是水泥做的,这种水泥管道在做的时候工厂用的是大型的磨具浇灌制作,里面很平滑不会出现较大的水泥颗粒,该厕所管道常年经过储存人体排泄的粪便(人体排出的粪便是具有油腻性的)粪便发酵会变得潮湿生长青苔也很正常,人的骨骼是可以向内收缩一定的程度,所以当被害者有意要进入这个管道时这些条件就促成了方便他进去的润滑剂。
2.一个可以让村长选举的候选人邀请他去做说客去说服村民。这样的一个人会主动爬一个从外观上看起来根本容不下一个成年男性的管道,(管道是双口,一边是房间内的蹲厕一边是方外的粪池排除口,下方是1.2米的积粪池。排出口直径为0.36米,被害人肩宽0.41)除非是被迫。法医鉴定被害人没有明显打斗的伤痕,但是被害人的鞋子一个在被害人的脸上而另一只却在离开女教师厕所的100米开外的小山坡上(假设被害人是想偷窥女教师,那他会在100米开外一只脚穿鞋一只脚不穿鞋走去吗?我这样的假设更主要来自于法医鉴定死者的脚没有伤痕,我查阅了一些相关的文章,当时的天气为深秋,相比较夏天来说天气变冷会使泥土变硬赤脚走在上坡的地上脚掌承受的压力很大,很容易受伤。那被害人所穿的袜子或者他没夸袜子这个不得而知。
3.被害者在失踪的前几天天做过几件事情,第一帮助女教师找出骚扰女教师的人,第二帮助村长候选人说服村民。那就要说说骚扰女教师的这件事了。被害人是正面朝上,头部刚好对着女教师所用的蹲坑下面,会选择这样的方式,那选择人具有一定的偷窥技巧。不仅仅有这样的偷窥技巧,还要对女教师家里家外足够收悉,(在外面的排粪口是有盖子的。试问被害人如果是卷入了村长选举收受贿赂中,那么假设被害人是在小山坡上第一次被害,为何行凶者千里迢迢把被害人搬运到女教师家的蓄粪池。更何况凶杀知道女教师家外有蓄粪池还知道位置所在,更关键的是凶杀知道女教师这几天不在家。)当时是日本在举行庆典的时间,学校也处在放假,但是女教师是独自居住,厕所是个人所用。最简单的是村长选举和女教师没有太大关系。凶杀犯不着大费周章设计。
4.被害人性格阳光,被请多次在婚礼上演讲。
5.被害人离开家是对父亲说我出去一会,便失踪2天后被发现死于厕所管道里。
6.u形管道底部长1.2米,宽.05米。管道底部狭窄无法转身。能用手够到鞋的几率不大。
7.被害人被发现时脱了上衣并折叠抱在怀里,这是冷死的一种错觉反应,会感到全身发热便会脱去衣服,这是即将丧死生命的表现。
8.骚扰者会让人联系到偷窥狂,变态猥琐之类。
9.鞋子可以是凶手带到小山坡上.(该条件必须是凶杀)
综上是我对这件案子的思路。
结论解析
自杀结论:被害人在100米开外的小山坡上突然想偷窥女教师,于是加快脚步拼了命的跑掉了一只鞋也不管不顾的跑到了没有人在的宿舍外的厕所排粪口,还瞎了眼的进了外观根本容不下一个成年男性的管道里。然后出不来冻死在里面。这个结论是不问前因不顾后果的自杀式结论。若是自杀,为何要面部朝上?将自己比作偷窥狂的模样?面部朝下不是更容易进去?为何一只鞋在死者的脸上?
骚扰者杀害被害人:被害人在调查骚扰者的时候发现了是谁了,并在死亡的前俩天双方取得了联系并且要求见面,见面的地点在女教师居住的地方100米开外的小山坡上。双方发生争执,骚扰者迷晕了被害人(失落的一只鞋)将被害人运到寝室外的排粪口,用能威胁被害人生命的武器威胁被害人以面部朝上的姿势进入管道内。并且口中咬着自己的另一只鞋。电话骚扰者能如此确定这段时间寝室里不会有人?电话骚扰者如何确定排粪口的位置?被害人猜测骚扰者的身份,并没有真凭实据,骚扰者饰扣否认再简单不过,为何要痛下杀手?想到恶意骚扰就会使人联想到偷窥狂之类的反面角色,为何被害人会毫无防备的毫无反抗的让骚扰者迷晕自己?(可以反过来,见面地点是女教师寝室,鞋子是被骚扰者带至小山坡)
只出现过一次的第四者杀害被害人:这第四者便是女教师的男友,这是我最满意的答案。女教师的男友在得知女友被骚扰时会想得知女性被骚扰的方法,其中骚扰女性的有,电话骚扰,跟踪骚扰,偷窥骚扰其中的方法方案。在女教师男友和被害人一起调查骚扰者中,女教师男友有更大的搜索范围和目标。假设,女教师男友在调查时发现女教师和被害者有不一般的关系,这种关系时女教师的男友非常愤怒,女教师的男友根据之前了解到偷窥方法,包括迷药的使用。他约了被害人在小山坡上见面,理由应该是以骚扰者有看新的进展。并在被害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迷晕了被害人。并将其运至厕所外的排污口。(可以反过来,见面地点是女教师寝室,鞋子是被女教师男友带至小山坡)逼迫被害人咬着自己的鞋子模仿偷窥变态正面进入u形管道里。这里要说一下,女教师男友是想惩罚被害人还是想加害他这个不得而知,可能进去后出不来了,吓到了女教师的男友,他一不做二不休的直接抛弃被害者,并且处理了现场,那只出现在100米开外的鞋子是女教师男友为了清理现场所做。如果女教师男友一开始就想杀害被害人,那么这个案子就是情杀案,女教师男友以这样的一个行凶方案表示他对女教师和被害人之间的关系的痛恨。动机是情伤,掩盖是嫁祸骚扰者。因为以这个时间段和骚扰者的出现是非常好的嫁祸对象。
这里给大家脑补下,当被害人还活着的时候奄奄一息,女教师回来了,并且上了厕所,蹲厕有的人喜欢洞在前有的喜欢洞在后,当女教师上厕所,一双眼睛靠着头顶上的光(夜里)看到了女教师那双眼睛直直的盯着他,当尿液流过被害人的脸上他本能的用鞋挡在了自己脸上,但是那双眼睛看曾直直的看着头顶上的光。
我是一只喵~o( =∩ω∩= )m,一只脑洞无其大的喵喵!
日本人本来就是变态,他们所做的事不是常人可想到的
谢谢你的跟帖
个人觉得是骚扰A的人做的。因为A的男友和S一起追踪调查骚扰,不可能不分享调查成果。S有可能查到骚扰人的资料,就直接约见。这里有两个可能性:1、骚扰人是A的男友,不要以为男友就不会做变态的事。所以S找A的男友谈话,导致A的男友迫害S。2、骚扰人是其他人士,S错误地自己直接去约见骚扰人,而没有通知A的男友一起行动,导致被害。
以上是个人推测,不代表其他人立场,也不代表事件真实性。
谢谢的跟帖。
嗯,这个文章相对于很多文章,价值性很高。不错,顶可爱的楼楼
这个证明日本没有通灵大仙。
知人隐私者不祥,啧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