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都有看過著名小說盜墓筆記吧,各位都覺得裡面很酷很好玩,其實我這麼說吧盜墓是一種很缺德的行為,通常盜墓者的晚年基本上都很淒涼,享受完了當然就要你付出代價。
今天我就來講發生在台灣的小小盜墓案件,看似很普通的竊盜其實過程很可怕。
台灣老一輩人的墓葬習俗觀念不像大陸一樣,台灣的墓葬習俗基本上都是會有厚厚的陪葬品,即使是貧窮人家也會放一些金手鐲,當然這種觀念也引起了一些手腳不乾淨的小偷,來挖人墳墓而這個故事也即將開始了。
2012年5月20號的時候,台灣地區彰化縣田中鎮出現了4名盜墓賊,因為缺錢買毒將歪腦筋動到了死人身上,四人得手後將所得到的大量金銀財寶都係數變賣購買毒品。
但是隨後這四名嫌犯通通被逮捕,但是這四名嫌犯下場還沒有結束。
事後主嫌吳安翔夫妻要求離婚並在案件審理期間主嫌因毒品過量暴斃而亡。
第二名嫌犯也是不明原因暴斃而亡,死因法醫判斷為心因性猝死。
第三名嫌犯則是家中的父親以及祖父母相繼過世。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這是天理昭彰,於是重判四人盜墓集團所倖存的兩人四年和五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
從事撿骨以及造墓工作男子吳安翔與大他10歲女子曾佳琪結婚,因染毒缺錢,結合男子黃秉富、陳煒正共4人組成盜墓集團,從民國99年(2010年)接連在台灣的彰化社頭以及二水等地盜挖墳墓,讓屍骨曝野,直到受害家屬掃墓時才發現祖墳遭盜,警方循線逮捕嫌犯等人。
警方帶著面容憔悴的嫌犯重回現場,並要求嫌犯指認被盜挖的墳,放眼望去田中公墓到處被挖得亂七八糟,這些可惡的盜墓集團偷完陪葬品之後,就連先人墓碑也不放過,以便讓嫌犯製造撿骨後空墳假象來矇混過關。
所以說這就是盜墓的下場輕者晚景淒涼,重者全家死光。
盗墓贼盗墓不对,但台湾人的家属把黄金等值钱之物陪葬也不对,很明显就是有引人盗墓的嫌疑。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用值钱的东西陪葬?是不是也要把古人用人来陪葬的习俗也继承下来? ✗汗✗ ✗汗✗ ✗汗✗
這個……這個……這是台灣老一輩的人才會那樣,現在則是不會了
台湾同胞文采不错,希望长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