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件家乡发生的真实事情。
60年代随着轰轰烈烈的运动,人与人之间斗争,你死我活,就算是最亲的亲人之间也不能幸免。村子里的地主家是批斗的主要对象,地主只有一个儿子,已经成家自立门户。儿媳妇为了和公公婆婆划清界限,每次批斗都是积极份子,最疯狂的一次,在台上把婆婆的裤子脱掉,用手去拔婆婆的阴毛,就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活活的羞辱,婆婆当天回去就上吊自杀了。大家一致谴责地主婆,畏罪自杀,自绝于人民,儿媳妇没受到一点点的惩罚。
时间来到90年代,这个儿媳妇已经寿终正寝,只是她的两个儿子开始遭受折磨。老大家一个女儿,如花似玉,花朵一般的姑娘,去同学家玩,被同学的哥哥给祸害了,尸体丢在井中,很久才被发现,案子虽然侦破,孩子的命没了。老大自己受了这个打击,整天喝酒度日。认识一些狐朋狗友,其中一个朋友和她老婆还是亲戚,有了这层关系走的更亲近,那知道这个朋友有天杀了人,来他家借宿,住了一夜就走。因为这个事情老大被关押了半年之久,一直调查他是不是同谋,虽然被放了出来,心里那个憋屈,出来后就和老婆离婚,老婆的亲戚,都是老婆害的,坚决把婚离了。没过几年又娶了一个老婆,还生了一个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小日子蒸蒸日上,就在此时老大去县城购物,路上发生车祸,坐的车和殡仪馆的车相撞,一车人没事,殡仪馆车内的人也没事,独独老大死了。
老二家在镇上最好的路段,建起二层小楼,开个超市,生意兴隆,财源广进。有了钱就沾染上赌的恶心,天天聚众赌博,家产全部输完,身体还得了癌症,活活的受罪。老二有一个女儿,小小年龄,刚刚读书不久,暑假的时候去马路对面买冰激凌,也就几十米的距离,返回途中被小车撞死,老二悲伤过度加上身体不好没多久也去世。
现在这一家人,只剩老大家二婚的老婆和那个儿子,前几年修路别人家的房子没事,偏偏他家的房子要拆掉,要是城里都盼着拆迁,农村赔偿少的可怜,孤儿寡母赔了点钱,又申请不下来新的地方建房子,搭个棚子度日,辛辛苦苦好几年才在偏僻的地方把房子建好。
这发生的一切,因果还是报应?儿媳妇作的恶,却应在第三代和第四代身上,冥冥中的主宰们,到底是怎样的法则?
有的现世报,有的来世报,有的报应在后人身上,所以做人还是善良些且有所畏惧的好。
对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所以,经常有人说为子孙后代积德。
我觉得应该谁作恶,谁遭报应,不该扯到下一辈来
。。。,万恶的那段时间,把人逼成鬼。。。真的鬼还没那么恶。 ✗汗✗
难怪到现在连台湾也回归不了,就是报应之一。以后真的打仗了,可能会八十国联军进京。
反对。你上面说的没显示出国人应有感情。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一定会维护你发言的权利!
那个年代,苦了好多人。
谢谢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