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读书那会发生的真实事情,华X学校的灵异事件。
连死三人:
第一个,住在华X旁边挨着华星学校校园围墙的老太太死了,而且没有后人处理后事,所以学校领导崔家壮随便找人埋了。
第二个,学校保安阿叔,才四十多岁,愿望学校一棵桂花树被挖走了,崔家壮让该保安填挖树后留下的坑,结果保安填树坑后就一病不起。该保安一个女儿,但是早年鬼搞,不管老婆孩子,和湖南女人鬼混,后来没有钱了,结果工作也丢了,后来在病床上非常后悔,自作自受。
第三个,初二学生,班主任带去海边游泳,刚下水就淹死了,就是那么快。
这三个人都是同一年死的,真实事件。
据说和华X学校的地理位置有关,华X学校古代的时候是当地刑场,死过很多人。而且校长崔家壮没有阴德,玩弄多名女教师,导致打胎数名儿童,冤魂不散。
表达的不是很清楚
琼海市华星学校 ?那个姓崔的学校?
崔家壮这样的人怎么报应还没有来?
百度了一下 举报海南华星羽绒制品厂法人崔家壮伙同
琼海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骗取国有土地
骗取国家贷款的犯罪事实
一、崔家壮内外勾结,在没有一级政府审批,没有一寸土地的情况下就获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1994年12月崔家壮在名下没有一寸土地、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获得了“海国用(94)字第2543”《国有土地使用证》,崔家壮在拿到土地证的当月(1994年12月30日)就将土地证抵押给了琼海市农业银行支行(海土地抵押字1994年38号)获得贷款,该笔贷款直至今日都未偿还(目前该土地已经被农行作为不良资产剥离给海南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据了解,崔家壮利用该土地证还向当地中行(附件1)等多家银行贷款(至今未还),崔家壮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手段,骗取国有土地、骗取银行贷款,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难道琼海市国土局不知情?
二、崔家壮内外勾结,违规“圈地”:
琼海市国土局1994年违规先给崔家壮发了土地证后,于1995年4月20日才与联先村委会赤中村小组签订《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征用该村小组11760平方米土地(土地证面积只有10620平方米),制作《琼海市羽绒制品厂建设用地红线图》(图号:2000-4000),确认征用土地的四至界线范围和面积。据了解,该《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当时并没有经过赤中村小组集体讨论,联先村村委会、塔洋镇政府也未签字,是国土局、崔家壮与赤中村时任村长莫传铭私下签订的(该村长只是在红线图上签一个名,知情人:王德雄13976392846)。更为可笑的是,1994年崔家壮违法取得的“土地证”实际面积只有10620平方米,1995年却征用了11760平方米,多出来的1140平方米里把别人已合法取得了土地证的土地都包括进去了,人为造成至今纠纷不断(附件2:(2002)琼海民初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影响社会安定。先发证、后征地,如此征地难道合法吗?
三、崔家壮内外勾结,隐瞒违规事实,骗取政府批复:
1995年8月1日,琼海市国土局与海南华星羽绒制品厂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上述征用的土地出让给该厂,1995年8月31日琼海市政府对上述土地的征用和出让进行了批复(海府函[1995]144号)(崔家壮隐瞒违规事实,骗取政府批复),但至今将近20年崔家壮都未缴纳完毕该地的所有征用费用,尚欠政府数十万元未付。为什么琼海市国土局20年来也“装糊涂”不闻不问?
四、崔家壮利用实际早已不属于他的土地(海国用(94)字第2543《国有土地使用证》),继续蚕食国家和政府的利益:
崔家壮从取得土地证的当月就将土地证抵押给农业银行(还有琼海中行等银行),所有贷款至今未归还,该土地早已作为不良资产剥离给了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崔家壮实际上早已失去了对名下土地的所有权利,该土地产生的一切收益应归国家政府所有。但崔家壮仍然利用该土地及地上建筑出租他人收租,办学校赚钱(所有收益收入他个人腰包),继续干着蚕食国有资产、侵害国家利益的勾当。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没有人来管一管?
以上四点足以说明琼海国土局在崔家壮征地过程中多次“开绿灯”,不是简单一句程序不当就能搪塞过去的,崔家壮“圈地”所获得的“海国用(94)字第2543”《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早已抵押给了农行,贷款至今也未归还,崔家壮实际早已失去了对该地主张权利的权利。同样,一张多年未缴纳完毕土地所有征用费用,尚欠政府数十万元未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红线图,崔家壮又有何“站得住脚”的理由来主张所谓的权利,琼海市政府、琼海市国土局早该对该出让地做出违约处理,撤销其所有批准文件,收回土地。
直至今日,琼海市国土局还有个别人在为崔家壮摇旗呐喊,充当“马前卒”、“保护伞”,个中原因值得大家深思。我们也将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崔家壮、琼海市国土局违法违规的事实!
注:从附件1、2两份判决书也可看出崔家壮等人内外勾结圈地的犯罪事实。
举报人:张义
2014年6月3日
柳树打鬼